1.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2.汽车绿本和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小车行驶证不见了怎么补办_小汽车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呢

法律分析:行驶证丢了,应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办。当然,现在也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补办。具体补办流程如下:车管所补办1、携带(代办需携带代理人和车主)到行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办;2、提交,填写申请表,并缴纳15元工本费;3、车管所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一日内补发行驶证。网上补办:网上补办行驶证的渠道包括交管12123、网上车管所等。以交管12123为例:1、打开“交管12123”进行注册登录;2、在机动车业务栏选择补换领行驶证,可以为本人名下机动车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如果未备案车辆需先进行备案;3、确认车辆信息,之后按要求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业务类型、申请原因以及取件方式。如果选择邮寄,还需填写证件邮寄地址;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车辆行驶证丢失补办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到当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

2、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符合要求者业务受理;

4、申请人缴纳相应费用;

5、领取行驶证。

行驶证补办需要的材料有: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背面粘贴发动机、车架拓印和照片);

2、机动车注册/转人登记表(已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不用填);

3、机动车补、换证申请表;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的可不交);

5、车主原件及复印件;

6、车辆照片3张;

7、委托书、受委托人的明(如需代办);

8、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汽车绿本和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一、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办理地点:

(一)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其中机动车所有人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京B号牌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轮式自行机械到本区县车管站办理。

办理时限:

(一)补领、补换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补领、补换机动车号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单独补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收取1元个,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应提交的资料: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明;

(三)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

(四)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

二、行驶证丢失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罚款20-200元,扣1分,扣车,违法代码1110。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补办机动车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请表并提交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

汽车绿本和行驶证丢了补办如下:

1、车主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2、申请时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4、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行驶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及复印件;

2、如果是更换的,还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如果是部分遗失,还应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的剩余部分;

4、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原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