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进楼入户新规

2.关于电动车禁止进入楼层的规定是什么

3.楼道停放电动车归哪个部门管

4.小区电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5.楼道里不能停放电瓶车的法律法规

6.电动车停楼道里可以举报吗

7.南安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有新规定南安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有新规定吗

8.小区物业电单车管理条例

物业小区关于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规定最新版_物业小区规范停放电动车的通知

在我们的生活中电动车是我们常见的代步工具,它的体型小便捷,这些优点受到了非常多市民的青睐,但是近年来电动车安全事故频发,特别是小区电动车乱停放和充电引发的安全事故。有关部门公布了相关的规定,8月起施行。

针对电动车问题,具体规定是什么?

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

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而如果是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这一条新规非常好用,可以纠正部分电动车车主的这种不安全用车行为。

我们小区就有非常多人喜欢把电动车停放在公共门厅,物业刚清完,隔两天车主又把车停放在公共门厅或者过道,真的是屡教不改,并不是我们小区没有电动车停放处,电动车的停放处就在1楼的架空层,离公共门厅不到100米,可是他们却连着这几步路都不愿意走。

小区有公共的充电桩,价格也不贵,有些人就是喜欢把电动车推进电梯,推到家门口,然后拉条排插出来充电。真的是置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于不顾。

有了新的规定出来,物业管理也就方便很多了。这个政策是非常好的,有些网友表示小区没有充电桩,没有停车场怎么办?这确实是很多小区存在的一个问题。

说说个人的看法:应该堵疏并重,一方面除了禁止电动车上楼,另一方面也要加速充电桩的建设,让居民能平价充电。

1、充电桩的建设

很多小区没有电动车充电桩,应该加快建设,这样有电动车的市民才可以为电动车充电。有些小区有充电桩,但是充电桩很少,每一次去充电都是满满的电动车,没有充的位子。除此之外,还要需要加强对充电桩的管理。

2、充电价格

有很多人不愿意去充电的充电,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充电桩充电的价格太贵了,有网友表示他们小区的充电桩一个小时要4元,价格不能太贵,最少要保证市民冲的起电。

3、电动车停放安全

有部分小区管理的不是那么严格,很容易造成电动车丢失,这也是很多车主不愿意把电动车停放在停车场的原因。

相信有这一条规定出来之后,很多小区会开始统一建设充电桩和停车棚,也会加强电动车的管理,这样安全隐患就会下降很多,对于使用者来说也是非常方便的。

电动车进楼入户新规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根据《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二条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扩展资料: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四条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中国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关于电动车禁止进入楼层的规定是什么

01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

进楼入户、违规充电有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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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小伙伴们一定要遵纪守法

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

严禁进楼入户

02

明确了防火分隔措施的相关规定

针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实施办法》明确,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取防火分隔措施

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03

明确房东消防安全责任,多产权建筑实施统一管理

《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场所出租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确保出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出租人对公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进行统一管理,承租人对承租的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属于多产权建筑的,相关的产权人、使用人应当共同确定或者委托统一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实施统一管理

《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管理或者使用的,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分隔设施。

也就是说

租客可以对房东进行监督

可根据《实施办法》追责

若楼道堆放大量杂物、灭火器破损

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

电动自行车或电池进楼入户了

......

向物业投诉的时候

得到“管不了”的无奈答复?

7月1日后

物业的消防义务被明确

“撒手不管”的很可能会被处罚

04

物业未履行消防责任最高罚5万元

《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明确了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责任,要及时劝阻、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及街道相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明确了非居民住宅区委托物业服务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也应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补充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发生变更的,原物业服务人与新物业服务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交接、配合要求。

《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针对物业服务人在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避难设施、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管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管理以及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保持等方面未履行劝阻和制止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明确了相应的处罚。针对属于单位的物业服务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的罚款

此外,《实施办法》还增加规定公民应当掌握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

楼道停放电动车归哪个部门管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规定如下:

1、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2、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无法独立设置在建筑外部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或地下一层。设置在首层时,宜设置在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区域;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或用封闭结构的首层时,应当与建筑其他区域用实体防火墙和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进行严格防火分隔,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和防排烟设施。

3、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充电;严禁在群租房内停放、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部位充电,只可在庭院等露天部位充电。

法律依据:《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一、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1、电动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2、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无法独立设置在建筑外部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或地下一层。设置在首层时,宜设置在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区域;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或用封闭结构的首层时,应当与建筑其他区域用实体防火墙和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进行严格防火分隔,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和防排烟设施。

3、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充电;严禁在群租房内停放、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部位充电,只可在庭院等露天部位充电。

5、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6、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立即对所在住宅小区、单位的电动车占用禁停区域私停乱放、私搭乱接电线等违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要因地制宜集中设置电动车充电区域;要在禁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车禁停标识,定时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不听劝阻或者拒不配合清理工作的,物业管理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小区电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楼道放电动车可以向小区物业投诉或是房管局物业科投诉,将电动车放置在楼道中就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近几年来由电动车所引发的火灾频繁发生,而起火的原因主要来源于电气故障,再加上它的车体大部分都是易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就会非常的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私占小区楼道违法吗

1、私自占用楼道是违法的。因为楼道是公共面积,无论是业主还是物业公司占用都可以到当地的有关部门举报;

2、如果小区业主在楼道里摆放自己的物品,那么可以跟物业公司沟通,要求物业公司上门跟业主交流;

3、业主不能私自在楼道内安装摄像头,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拆除。因为业主在楼道安装摄像头,侵犯到其他业主的隐私,周边邻居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

楼道里不能停放电瓶车的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各物业主管部门和物业管理公司及建设单位通过市场化合作模式、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同时要求车棚用阻燃材料搭建,并远离楼梯口。在统一充电处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的现象发生。及时对辖区涉及电动车停放、充电的车棚、楼道、公共停车点、地下停车场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电动车因充电造成的各类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十三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院公安部门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取临时查封措施。

电动车停楼道里可以举报吗

法律分析: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做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南安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有新规定南安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有新规定吗

楼道有电动车可以举报,可以向物业或者公安局举报。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8月1日起,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1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事实上,针对电动车进电梯、楼道间停放电动车等现象,早在2017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即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3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第二条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第四条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小区物业电单车管理条例

南安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有新规定

8月30日,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建住宅小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设要求,规范申请流程,落实部门职责。

《通知》要求,在电动汽车方面,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20%。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既有住宅小区配建的停车泊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可依照规定利用业主共有场地依法设置车辆临时停放场所建设充电设施。

在电动自行车方面,新建住宅建筑应当按照设计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

《通知》明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一般设置在室外,需使用不燃材料搭建。对不具备室外设置条件,毗邻建筑设置或设置在建筑内部的停放充电场所,需用实体墙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墙上不可开设门窗洞口。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设置独立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设置电气火灾监测、AI感知报警等技防措施。

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所,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消防车道、室外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并按消防技术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充电设备线路应当设置专用的充电配电箱、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功能,并应具备充电故障报警、功率监测、高温报警等功能;集中停放充电棚的配电箱、充电装置、线路等应具备防撞、防水、防尘等防护功能。

《通知》规定,严禁在走道、楼梯间、首层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或为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使用注意事项,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开展集中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活动;鼓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在电梯安装电动自行车阻车感应系统,在单元门口安装阻车杆等加强措施,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安全隐患行为。

第一种管理方案:电摩规划全部在地面上管理

一、免费停放。

1、电摩车进出与业主步行通道一致,有门禁的可调整门禁横栏宽度,预留电摩进出口,同时用油漆在地面标注“电摩专用通道”。

2、物业公司本着尽职的态度,可以免费给电摩车办理进出门通行卡,通行卡编号管理,与房号对应,业主进门拿卡,出门放卡,卡由保安管理收发,办理通行卡时签订因免费而免责的协议,避免后期纠纷

二、自助充电。

1、在电摩进入小区后,物业公司在明显位置指引停放区域,停放区域尽量设置在每栋楼下的闲置空间,符合业主就近停放的习惯,投币式充电站同时安放在停放区域的明显位置,提供自助充电。通过以上措施能有效的引导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有利于定置管理和安全管理。

2、每栋楼下的停车区域符合群众越近越好的停车心理,同时充电设备和沿途的指引也可以对定置和安全管理起到很好的作用

三、定置管理,安全第一。

1、电摩进出小区时不受限制,停车场尽量选在比较明显的位置(尽量靠近入口和看守人员居住场所),以方便电摩车主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停车场,同时便于引导。

2、电摩停车场尽量设在电子监控设备控制区内,起到震慑犯罪份子和便于事故后期调查取证的作用。电摩停车场内部规划“停放区域”,“充电区域”,“长期闲置区域”等,由承包方自行对车辆进行实时维护。

四、保管费用定额。

充电费用自助,提供部分无偿和有偿电摩保养服务以提升服务口碑;承包方按物业公司提供的经物价局核定的保管费标准自行按月向停放在停车场的车主收取保管费用,承担任何因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

扩展资料:

电摩车由于机动性强,体积较小,数量较多,在实际的管理中无法找到十全十美的解决方案,物业公司必须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一种最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物业公司在规划电摩车的管理时必须要预先设计,充分引导,让业主从一开始入住就有一个良好的习惯,习惯成自然,会对物业公司后期的良性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无论何种模式,物业公司都要在服务和利润中找到平衡点,协调机制要提前准备,做到解释得通,说得过去;同时尽量找机会营造与业主的的和谐氛围,让绝大部分车主比较满意则物业公司对电摩车的管理就达到了成功。

参考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百度百科